当前位置: 首页-> 滚动

南京发布限时购房补助举措

发布时间:2024-09-18 18:20来源:中新网 阅读量:18325   

《通知》称,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,凭展会购房认购协议、网签备案合同及不动产权属证书至南京市、各区房产部门申请办理,其中购买玄武区、秦淮区、建邺区、鼓楼区、栖霞区、雨花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,至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办理;购买江北新区、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区、高淳区新建商品住房的,至房源所在区房产部门办理,补助金将于申领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账。购买现房的,补助申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。购买期房的,补助申领截止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。(完)

声明:免责声明: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,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本网无关。仅供读者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
热点MOST POPULAR